李某要求退出合伙企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3-01-10  23

问题 李某要求退出合伙企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方能退伙
B、其他合伙人应与李某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
C、李某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D、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可以决定向李某退还货币或者实物

答案A,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可见合伙人退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第51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可见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选项B不够准确,不当选,应当为“结算”而非“清算”。清算包括一般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退伙,当然在合伙解散时是要清算的。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选项C正确,即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可见退还货币或者实物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而非2/3以上合伙人的同意,选项D错误。因而本题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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