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8日14时47分许,刘甲驾驶车辆(该车辆车主是刘乙)沿大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文化商城街口处时,由于被对向公交车上喷涂的广告女郎吸引侧目,而与由南向北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刘甲忙乱中驶入对向车道又与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的公交车相撞,造成车辆上的女

admin2019-11-10  158

问题 2018年7月8日14时47分许,刘甲驾驶车辆(该车辆车主是刘乙)沿大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文化商城街口处时,由于被对向公交车上喷涂的广告女郎吸引侧目,而与由南向北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刘甲忙乱中驶入对向车道又与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的公交车相撞,造成车辆上的女郎广告遭到严重损坏车身也受损、刘甲受伤、李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刘甲仓惶逃离现场。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甲到案后,交警部门发现刘甲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肇事车辆仅有交强险,无其他保险。
本案中,刘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选项 A、刘乙的行为致使一人身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B、刘乙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C、刘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刘乙已经与死者李某的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刘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刘乙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①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题目中并无危险驾驶行为,因此,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D选项说法错误,是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属于公权力范畴,当事人无权私下处分。当然肇事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且得到履行,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向法院出具谅解书,这对于法院给肇事司机量刑是有帮助的,能够获得法院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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