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20周岁)、乙(18周岁)、丙(16周岁)三人喜好上网,但经常身无分文。2016年4月,三人决定想办法弄点钱上网,商定模仿电视剧情绑架人质。三人看中了周某的小女儿小周(13周岁),将小周骗至A市关押起来。甲找到一家公用电话给周某打电话,要周某拿2

admin2018-05-30  62

问题 案情:甲(20周岁)、乙(18周岁)、丙(16周岁)三人喜好上网,但经常身无分文。2016年4月,三人决定想办法弄点钱上网,商定模仿电视剧情绑架人质。三人看中了周某的小女儿小周(13周岁),将小周骗至A市关押起来。甲找到一家公用电话给周某打电话,要周某拿20万赎人。十日之后,周某仍未送钱。丙见拖的时间太长,害怕了,要求退出,向甲、乙发誓不会泄露任何消息之后离开了A市。甲、乙遂商量干脆把人卖掉弄点钱算了,于是,甲在家看守,乙外出寻找买家。趁乙外出期间,甲强奸了小周。乙找来买主刘某,二人以6000元钱卖掉了小周。刘某将小周买回家之后,左看右看觉得小周年龄太小,也觉得她太可怜了,就将小周放回了家。
问题: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

选项

答案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二人以上,有意思联络;甲乙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害人未满14岁);甲单独构成强奸罪,超出共同犯罪的范围,(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丙具有应当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未满18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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