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admin2013-12-05  40

问题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选项 A、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B、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C、违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D、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情况

答案A,B,C

解析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二)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三)违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四)未按规定报告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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