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0元/天。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写为: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元/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协议书没有对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另作约定

admin2013-01-07  36

问题 某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0元/天。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写为: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元/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协议书没有对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另作约定。该承包人延迟5天完成承包工程。下列关于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根据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0万元违约金
B、根据承包人的投标函附录的约定,承包人应支付5万元违约金
C、中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约定条款,该条款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D、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合同无效,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文件中的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设计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约定优先次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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