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长。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

admin2019-01-14  33

问题 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长。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2)选项C:公司的100万元损失显然并非全部因彭兵的责任引起,彭兵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选项D:未能明确起诉股东是否已经请求董事会、监事会起诉,也未能明确起诉股东是否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无法得出“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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