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上午,张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李某一怒之下抡起手里的盛满开水的铁网暖瓶打向张某,暖瓶打到张某后瓶塞飞出,暖瓶里的开水洒到了张某的脖子上,导致张某颈部局部烫伤。张某立即向附近的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着手调查此案。

admin2016-01-06  46

问题 2013年12月15日上午,张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李某一怒之下抡起手里的盛满开水的铁网暖瓶打向张某,暖瓶打到张某后瓶塞飞出,暖瓶里的开水洒到了张某的脖子上,导致张某颈部局部烫伤。张某立即向附近的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着手调查此案。县公安局的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讯问,对张某和其他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2013年12月15日下午,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偏重)。2013年12月20日,县公安局作出给予李某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李某。李某认为县公安局的处罚过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较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将行政拘留李某的时间改为5天。李某于2014年1月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B、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C、甲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D、甲不得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答案A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甲是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A项错误,C项正确。第62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B项正确。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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