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admin
2009-03-15
13
问题
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选项
A、负责为被告人辩护的辩护律师
B、某故意伤害案当中的被害人
C、某诽滂案当中的提起自诉的自诉人
D、某盗窃案当中的犯罪嫌疑人
答案
1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而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都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w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2013/3/20)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
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2008/3/18)
原告秦某与被告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书记员王某与原告秦某是表兄弟的关系,而当事人双方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且书记员王某也未自行回避。请问此时二审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乙二美国人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很感兴趣,在学习起诉程序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dultssometimesenvychildrenwhoplayallthetime______theythemselveshavetowork,rainorshine.
下列有关测量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方法正确的是()。
关于评标,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2013年)下列各项中,体现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是()。
为治理滞胀、刺激经济增长,一国通常会采用的政策组合是()。
根据地方政府使用补助资金权限的大小可把政府间转移支付分为( )。
合计产量最多的年份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7春季多省联考)“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者,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权力,更是时刻都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如若在作风和纪律问题上偏离一尺,党风廉政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存款利率的2倍。合同到期后,甲无力还款,遂拍卖自己的财产。丙寻机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甲处购买了甲的财产。这期间,甲的祖父去世,留给甲一笔价值11万元的遗产,甲心灰意冷放弃继承该笔遗产。后经核算,甲的
A、Therewasmuchmoredisorder.B、Theelectricitysupplyfailed.C、Itwasquiteunexpected.D、Itcameinthecoolautumn.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