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辞退,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7-03-09  38

问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辞退,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被市商务委员会公派至美国大学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甲开始周游美国,逾期20天才回国。对甲予以辞退
B、乙是区农业局公务员,国庆黄金周外出旅行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期结束,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对乙不得辞退
C、丙是区教育局公务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时常QQ聊天,领导多次谈心仍无转变。对丙予以辞退
D、丁是警察,在一次抓捕嫌疑人时受伤,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对丁不得辞退

答案B

解析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该法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本题中,A、C两项分别符合予以辞退情形的(5)(4),D项符合不得辞退情形的(1),表述均正确。B项是因私受伤,不符合不得辞退的情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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