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小凡在学校教学楼门口发现一条狗,想赶走它,却不慎被咬伤。经查,这条狗是学生小伟从家里带来的。对于小凡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dmin2020-04-07  34

问题 中学生小凡在学校教学楼门口发现一条狗,想赶走它,却不慎被咬伤。经查,这条狗是学生小伟从家里带来的。对于小凡所受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选项 A、小凡的监护人和学校
B、小伟的监护人和学校
C、小伟的班主任和小伟的监护人
D、小凡的班主任和小伟的监护人

答案B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题干中,学校教学楼门口有一条狗,说明学校的安全保卫有明显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中,小伟从家里带来的狗对小凡造成伤害,依法应由小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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