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投资于境内某居民企业,2017年由于该居民企业经营状况下降,被某上市公司收购,王某终止其投资,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50000元,补偿金10000元,已知王某实际出资额为200000元。2017年王某终止投资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dmin2018-12-29  30

问题 王某投资于境内某居民企业,2017年由于该居民企业经营状况下降,被某上市公司收购,王某终止其投资,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50000元,补偿金10000元,已知王某实际出资额为200000元。2017年王某终止投资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2000
B、6000
C、0
D、52000

答案A

解析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0+10000—200000)×20%=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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