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或者请求民事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或者请求民事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10-24
77
问题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或者请求民事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是绝对权
B、无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是形成权
C、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D、物权和债权是财产权,继承权是人身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种类。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是支配权。所以选项A错误。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物权、债权和继承权都是财产权。所以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o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行政诉讼中,下列情形中应中止诉讼的是( )。
下列各项中,既是具体税务行政行为又是依申请的税务行政行为的是( )。
对王某实施的一个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
在刑事诉讼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审理的有()。
甲取得一张梁璇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支付行)是广州A区工商银行。甲到武汉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内无人申请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叙述,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对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是()。
2008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企业。甲企业未提出异议。法院于2008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甲企业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
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是()。
根据《刑法》,缓刑适用于()的情形。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随机试题
A.低渗性脱水B.等渗性脱水C.高渗性脱水D.低血钾症E.高血钾症大面积烧伤后,血尿、尿量每小时10ml,可导致
登革热的主要流行季节为
切道斜度的大小与覆盖及覆的关系是
《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
李女士眼光比较独到,几年前就看到了房价的上涨趋势,并于2003年1月在某海滨城市购买家庭第二套普通住房用于投资。李女士在购得的住房后又将其出租,每月还能获得一些租金。购房的房款共计60万元,李女士从银行贷款,首付两成。在贷款的过程中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打算
万事达公司欲针对断水事故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现决定采用事件树分析法进行分析,下列属于该分析方法优点的是()。
约翰为在某市某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6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
儿童的需要表现在( )。
一般情况下,当对关系R和S进行自然连接时,要求R和S含有一个或者多个共有的
Framingaprobleminmythologicaltermscanpointtowardsolutionsatdeepermythiclevels.Forcenturies,theguidingmythof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