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1-02  19

问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受同一单位控制的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不可以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
C、会议记录不能作为无过错证明材料
D、证券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应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选项B正确。根据《信息披露违法性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1 6条规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可以提交公司章程,载明职责分工和职责履行情况的材料,相关会议纪要或者会议记录以及其他证据来证明自身没有过错。故选项C错误。根据《证券法》第21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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