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培训中心办公楼工程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该项目施工招标,在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选择不多于7名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 两步,其中初步审查中给出了详细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admin2012-09-01  28

问题 某培训中心办公楼工程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该项目施工招标,在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选择不多于7名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  两步,其中初步审查中给出了详细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但详细审查中未规定具体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仅说“对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和项目经理的业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该项目有10个申请人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依照相关规定组建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递交的10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结论均为“合格”。在详细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逐一进行评审和比较,而采取了去掉3个评审最差的申请人的方法。其中1个申请人为区县级施工企业,有评委认为其实力差;还有1个人申请人据说爱打官司,合同履约信誉差,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这两个申请人判为不通过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对剩下的8个申请人找不出理由确定哪个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一致同意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最后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从而确定了剩下的7个申请人为投标人,并据此完成了审查报告。

招标人在上述资格预审过程中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地方?为什么?

选项

答案本案中,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中,采用的“对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和项目经理的业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的做法,实际上没有载明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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