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公司是网购助手软件BWM的经营者。证据显示,如果用户计算机装上了BWM软件,那么在访问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主页时就被自动嵌入BWM标识和超链接,被诱导进入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外的其他网站。淘宝、天猫认为ZH公司的软件挤占了网络资源,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提

admin2019-06-19  65

问题 ZH公司是网购助手软件BWM的经营者。证据显示,如果用户计算机装上了BWM软件,那么在访问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主页时就被自动嵌入BWM标识和超链接,被诱导进入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外的其他网站。淘宝、天猫认为ZH公司的软件挤占了网络资源,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提起诉讼。
请回答:
分析说明本例属于哪一类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

答案本例属于设计恶意软件行为。 理由:ZH公司设计BWM软件诱导用户进入淘宝、天猫网购平台外的其他网站,挤占网络资源,违反了平等自愿原则,属于设计恶意软件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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