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 )。

admin2012-10-17  34

问题 宏发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了以下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    )。

选项 A、企业的计税工资薪金支出8万元
B、企业直接对我国甘肃地区“希望工程”的5万元公益性捐款
C、企业在规定比例之内发生的1万元业务招待费
D、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2万元

答案B

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规定比例之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选项B中,宏发公司是直接向甘肃地区捐款,而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准予扣除的项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g6V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