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颁布的“六条问事”,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

admin2014-09-11  34

问题 汉武帝时期颁布的“六条问事”,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

选项 A、民事法律
B、监察法律
C、经济法律
D、诉讼法律

答案B

解析 汉武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每区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行使监察权。六条问事包括:“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法律。因此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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