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初购进一批货物,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8万元。9月中旬因管理不善,造成月初购进的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经核实造成1/3损失。则甲企业9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dmin2010-11-27  42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初购进一批货物,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8万元。9月中旬因管理不善,造成月初购进的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经核实造成1/3损失。则甲企业9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选项 A、18万元
B、6万元
C、12万元
D、2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增值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所以本题中可以抵扣的部分为18×(1-1/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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