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4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回复:价格偏高,每台3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公司第二日回复同意。

admin2010-01-21  46

问题 2008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4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回复:价格偏高,每台3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公司第二日回复同意。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应于2008年4月10日将电脑送到乙公司所在地(B市H区海马大厦),货到付款,并且约定违约金10万元。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4月2日甲的邮件
B、4月4日乙的回复
C、4月4日甲的回复
D、4月5日乙的回复
E、4月10日送电脑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和承诺。根据《合同法》第14条、第30条的规定,选项A的内容是要约,4月4日乙的回复由于对甲的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属于新要约。当日甲的回复中又对乙的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4月5日乙的回复是对甲4月4日的要约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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