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2000m2,裙房以下建筑面积45000m2,主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1400m2,东、西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各为1200m2。地下2层,地上:主塔楼52层东、西塔楼各28层。裙房5层,裙房高度24m,主楼高度160m,整个建筑裙

admin2011-03-13  34

问题 背景
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2000m2,裙房以下建筑面积45000m2,主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1400m2,东、西塔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各为1200m2。地下2层,地上:主塔楼52层东、西塔楼各28层。裙房5层,裙房高度24m,主楼高度160m,整个建筑裙房5层连成整体,5层以上各自独立。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该工程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从垫层浇筑混凝土时开始计算。合同质量要求省部级优质工程。
   施工单位制定了如下方案:基于工期相对紧张的原因,5层裙房以下每层同时施工,不采用流水施工;5层以上东、西塔楼作为主要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期安排为26个月。为了减少投入,5层裙房以下结构完工拆除外脚手架后,周边不设围护。
问题
本项目主体结构5层以下周边不设围护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不合理。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的规定。该规范第3.1.1条规定: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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