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乙公司( )。

admin2019-02-28  36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乙公司(          )。

选项 A、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另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这两条规定,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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