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目睹被告人金某持刀抢劫被害人郑某,冯某的证言属于( )

admin2023-02-06  19

问题 冯某目睹被告人金某持刀抢劫被害人郑某,冯某的证言属于(    )

选项 A、无罪证据
B、有罪证据
C、间接证据
D、传来证据

答案B

解析 凡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罪重、罪轻的证据都属于有罪证据。冯某证言属于有罪证据,B项正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冯某陈述的是金某持刀抢劫的整个经过,属于直接证据,C项错误。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作原始汪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来源(比如传抄、复制或者转述的方式)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冯某是目睹并亲自口述,是原始证据而非传来证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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