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姜某与王某、章某两家因甲县A乡B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争议的集体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王某和章某一直要求董某拆除其在争议土地东侧所建的两间瓦房、猪圈和厕所。2011年10月21日上午,王某到董某自建的瓦房前,要求董某拆除房屋,董某不

admin2014-03-14  41

问题 董某、姜某与王某、章某两家因甲县A乡B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争议的集体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王某和章某一直要求董某拆除其在争议土地东侧所建的两间瓦房、猪圈和厕所。2011年10月21日上午,王某到董某自建的瓦房前,要求董某拆除房屋,董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王某便拿放在瓦房门口的铁锹顶坏了房顶上的瓦片,董某上前阻止,并与其厮打在一起,后姜某、章某相继赶到,加入到厮打中。
    行政机关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作出了不同的行政处罚:给予董某行政拘留5日、姜某行政拘留3日、王某行政拘留3日、章某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问题:如果本案的一方当事人欲对该行政拘留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则可以向哪个(些)机关提起?

选项

答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该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由此可知,行政拘留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复议机关可以是甲县人民政府,也可以是甲县所在地级市的公安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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