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3-08-09  40

问题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凡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中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B,C

解析 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或者共同犯罪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如果约翰果真进入我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可见,A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据此,我国刑法可以根据属人原则对赵某行使刑事管辖权。可见,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属地管辖原则而不是保护管辖原则,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据此,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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