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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23题)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23题)
admin
2014-12-22
24
问题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2第23题)
选项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答案
A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案中尽管被告人之一是外国人,属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是按照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种犯罪也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且,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所以A项正确,选项B、C、D三项均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项。
疑难辨析:本题时隔多年后对级别管辖给予考查,作答相对容易,属于“法条直查”型,稍有难度的是增加了共同犯罪的特殊情形。因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颁布,在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删除了“反革命案件”和“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增加了“恐怖活动案件”。变点是每年考试中最容易快速反映的,考生应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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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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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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