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admin2013-08-15  17

问题 简述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选项

答案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有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 (1)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2)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占有的法律事实。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3)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离的财产的一种法律事实。添附作为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添附具体包括三种,即附合、混合和加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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