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甲会计培训学校累计工作21年,2016年6月1日跳槽至乙公司工作,并提出补休年休假申请(在原单位未休假)。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可以享受的年休假为( )天。

admin2016-08-01  45

问题 王某在甲会计培训学校累计工作21年,2016年6月1日跳槽至乙公司工作,并提出补休年休假申请(在原单位未休假)。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可以享受的年休假为(    )天。

选项 A、5
B、7
C、8
D、15

答案C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214天)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本题中(214÷366)×15~8.77(天)。因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王某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8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P3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