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admin2017-08-18  35

问题 比较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选项

答案法人、自然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主体,其民事主体资格的享有均是法律赋予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享有的时间不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生死是自然现象,法人则不一样,法人的成立与终止不是自然现象,是行为的结果。因此,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不由自然人自已所左右。而法人的成立、终止则是一系列行为的结果。 (2)享有的范围不同。自然人是生命体。因此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较广,既包括一般财产权,也包括与自然人生命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而法人是组织体,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内容。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因自然人的性别、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等不同而有所区别。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差异性,不同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各类依法登记的法人应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而非登记法人即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法人,则应严格按照法人成立的目的、活动范围等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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