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真题)《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

admin2017-06-14  42

问题 (2009年真题)《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牵连犯,应依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在刑法保护的范围;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就是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提醒考生对已考考点认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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