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刘军(男)与何红(女)在1975年结婚,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刘军弟弟的儿子,取名刘鹏。2004年1月刘鹏娶妻王媛(女),王媛在国有公司工作,婚后刘军与何红分家,并于2005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鹏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媛未再嫁而

admin2017-10-10  33

问题 案例五:刘军(男)与何红(女)在1975年结婚,婚后没有生育,收养了刘军弟弟的儿子,取名刘鹏。2004年1月刘鹏娶妻王媛(女),王媛在国有公司工作,婚后刘军与何红分家,并于2005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鹏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媛未再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军与何红。2007年刘军逝世,留下遗产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军留有录音遗嘱,遗嘱规定将房屋给何红,存款留给刘霞。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刘鹏牺牲后政府所送抚恤金的归属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抚恤金应该归妻子王媛所有
B、抚恤金应该归未成年人刘霞所有
C、抚恤金应该归刘军和何红夫妻所有
D、王嫒与刘军夫妇平分

答案B

解析 满足享受抚恤金条件的有:李军夫妇、王媛与女儿刘霞,但是如果李军夫妇与王媛有固定经济来源则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抚恤金作为给予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死亡人的遗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L9V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