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无故殴打乙,甲一拳打过去,将过来劝架的丙的门牙打掉一颗。则对丙的损害( )。

admin2013-08-10  53

问题 甲无故殴打乙,甲一拳打过去,将过来劝架的丙的门牙打掉一颗。则对丙的损害(          )。

选项 A、甲、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甲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C、乙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D、如果甲无力赔偿.则乙应当对丙的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选B项。不选A项:因为乙并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甲、乙不构成共同侵权。不选C项:因为乙并没有实施加害行为。不选D项:乙作为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逃逸了的侵权人确实找不到,或者侵权人确实无力赔偿,这是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限定条件,如果侵权人没有逃逸或者有赔偿能力的,被侵权人不能找受益人要求补偿;
    (2)有明确的受益人,被侵权人明确提出了要求补偿的请求;
    (3)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不是全额赔偿。可见,D项表述错误,因为D项表述没有明确受害人是否提出适当补偿请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Kr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