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委托该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一日上午,李某以书面方式委托证券公司买人某股票。下午,李某又以电话方式委托公司将上午买人的股票再行卖出。则证券公司应当:

admin2009-03-19  29

问题 李某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委托该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一日上午,李某以书面方式委托证券公司买人某股票。下午,李某又以电话方式委托公司将上午买人的股票再行卖出。则证券公司应当:

选项 A、按照李某的委托为其卖出
B、拒绝为李某再行卖出该股票,因为以电话方式委托无效
C、拒绝为李某再行卖出该股票,因为当日买人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
D、要求李某以书面方式补交一份委托书,再按其委托将股票卖出

答案4

解析 《证券法》第106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第104条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委托为其开户的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故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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