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郁某、施某、兰某各出三分之一价款购买了一台计算机,后郁某和施某未与常年在外打工的兰某商量,将该计算机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池某,并平分了卖得的价款。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郁某、施某、兰某各出三分之一价款购买了一台计算机,后郁某和施某未与常年在外打工的兰某商量,将该计算机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池某,并平分了卖得的价款。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9-01-22
44
问题
郁某、施某、兰某各出三分之一价款购买了一台计算机,后郁某和施某未与常年在外打工的兰某商量,将该计算机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池某,并平分了卖得的价款。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郁某、施某、兰某对该计算机构成共有关系
B、郁某和施某擅自处分该计算机并平分价款的行为,侵犯了兰某的权利
C、池某是善意第三人,且有偿取得该计算机的所有权,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D、兰某的损失应由郁某和施某赔偿
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选项B、C、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G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相关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在进行进货检验时,有关部门应向检验部门提供(),以便进货检验人员进行核对。
某公司按照计划决定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一并进行内部审核。公司确定了这次审核的依据,其中不应包括()。
某公司按照计划决定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一并进行内部审核。根据审核的分类,这次内部审核亦可称为()。
某顾客拟从某公司采购一批产品,决定委托认证机构以顾客的名义对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这种审核是一种()。
产品设计鉴定费指的是为了鉴定设计的()而评价试制产品或产品规范早期审批时所支出的费用。
某省为保证今年该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种子质量,防止假、劣小麦种子进入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制定了2009年春种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种子质量检验方案。方案规定: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种子质量检验的组织管理工作;项目县(区)农业委员会负责招标种子
某省为保证今年该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种子质量,防止假、劣小麦种子进入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制定了2009年春种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种子质量检验方案。方案规定: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种子质量检验的组织管理工作;项目县(区)农业委员会负责招标种子
国家标准编号由()构成。
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称为()。
随机试题
从行政组织职能作用的性质来看,政府职能由保卫性、统治性职能为主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能为主的方向转变。
改变病情抗风湿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作用包括
鉴别囊肿与实性肿瘤最可靠的依据是
下列哪个因素可导致鸡脑软化
新生儿病理性黄疸的特点不包括()
正常产程进展的标志是()。
下列关于Partnering模式的讨论中,不正确的是( )。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Simon:IworknotbecauseIlikeitbutthatIhaveto,soIoftencounttheminutesuntilstoppingworkorholidays.Howe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