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2015法简32)

admin2021-10-25  31

问题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2015法简32)

选项

答案民族自治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在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职权以及行使民族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民族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包括: 其一,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有关本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活动原则、工作制度以及其他的各种有关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在自治权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而制定的,在本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其二,执行变通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其三,管理地方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此外,还有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事业的自主权,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自主权,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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