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针对某甲的起诉,人民法院应______。 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终结诉讼?
针对某甲的起诉,人民法院应______。 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终结诉讼?
admin
2013-12-28
33
问题
针对某甲的起诉,人民法院应______。
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人民法院可终结诉讼?
选项
A、某甲死亡
B、某乙死亡
C、某甲突发脑梗塞,丧失行为能力
D、某乙因病不能参加诉讼
答案
1,2,4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7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B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林诉赵森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永发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赵森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的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阳辰电子研究所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1995年9月,范某携家眷出国,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交给宋某居住,并与宋某言明如果自己5年内不回国就将该房送与宋某。2000年11月,宋某见范某出国后至今没有音讯,认为其私房已属自己所有,便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2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一笔10万元的债权,在该债权到期之前,甲公司将其资产按7:3的比例分立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而甲公司解散。甲公司分立时未与乙公司就该笔债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则该债权到期后,应由谁行使还款请求权?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对于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某基层人民法院在1998年4月30日作出如下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1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甲公司预缴的诉讼费。假定该判决于作出当日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都没有上诉,而张某未依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法律规定,甲公司最迟
秦小路有借条证明王大道欠其5000元钱,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发现王大道濒临破产,并在转移财产,情况紧急,遂在起诉前向财产所在地A区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如果被告王大道的住所地不在A区而是在B区,在此种情况下,下列选项中说
随机试题
Asheappliedsunscreentohisyoungdaughter’sface,DaraO’Rourke,professorofenvironmentalandlabourpolicyattheUniver
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佩带的工作卡,必须注明佩带者的(),宜有照片。
某滤波器的幅频特性波特图如图所示,该电路的传递函数为:
一、背景某机电安装工程由业主邀请同行业有业绩的A、B、C、D、E、F六家施工单位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变更在分部工程价±5%范围内不做调整。工期18个月。投标前一个小时,A公司突然提交总价降低10%的补充标书。
从公司理财的角度看,与长期借款筹资相比较,普通股筹资的优点有()。
在数量上相当于平均利润的剥削收入有()。
由于体制性障碍、城乡利益冲突以及农民工知识技能不足等原因,农民工一直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是没有真正融人城市社会的城市居民。当前,农民工家庭面临着经济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三种相互关联、依次递进的社会融合问题。对这段文字理解不正确的是:
电脑:鼠标
众所周知,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体系稳态延续的基本前提。但人类社会的活动由于受到价值定位的影响,总会对某些生物物种过分偏爱,而对另一些生物物种漠然视之,甚至对某些物种厌恶有加,因而在地球生命体系中并存的生物物种,在人类社会中总会受到各不相同的待遇。这种不公正
この個展では名画の主人公と自分の写真を合成するという________手法が注目を浴び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