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关于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1-10-07
24
问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并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活动进行严格监督
B、村民委员会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C、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调查并依法处理
D、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答案
D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涉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也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因此AB选项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根据本法第17条的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于利用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但是具体应当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而不是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处理。故C选项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本法第20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可知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9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甲作为一拍卖企业在企业成立时,登记注册的范围是全国,甲的营业地点在北京且甲已向北京市公安局领取了特种行业许可证。根据我国拍卖法,能够对甲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在CFR合同中,卖方承担的合同义务不包括什么内容?()
借款人文华公司以自己公司所有的办公大楼作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现贷款到期,文华公司无力偿还。该工商银行因依法行使抵押权而取得了作为抵押物的办公大楼,该工商银行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内予以处分。
《蒙特利尔公约》决定,下列哪些国家对空中劫持行使管辖权__________。
小张自幼胆小,性格内向,对法律更是畏而远之,他认为法律是处罚坏人的,是碰不得的。他的这种认识属于_________。
在绝对法律关系中,义务人的义务通常表现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能适用于以下哪一事项: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王某在某商场购得1台“多功能水果加工器”,回家试用后发现,虽然说明书标明有10种功能但实际只有7种功能,在加工苹果时又由于产品设计所存在的缺陷而削伤了手,支出医药费若干。对此,王某可以怎么办?
随机试题
使用狗拉爬犁的民族是()
关于囊性肾癌,下列哪项错误
A.化痰开窍,健脾醒神B.健脾益气,豁痰开窍C.燥湿化痰,豁痰开窍D.活血化瘀,温补脾肾E.活血化瘀,开窍醒神血管性痴呆痰浊阻窍证,其中医治法是
尿毒症患者发生纤维性骨炎的原因是
证券投资基金最早产生于()。
下列关于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的表述,错误的有()。Ⅰ.公开招标方式是通过投标人的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水平,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价,自高价向低价横向或低利率排到高利率,发行人从高价(或低利率)选起,直到达到需要发行的数额为止Ⅱ.对于事先已确
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一所得税。()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划分主要是从()角度出发的。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在沉睡,乙也没有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付了额外的费用。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和乙之间法律责任承担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