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20年)2015年,甲公司经A市B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此后,甲公司以A市c县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5月15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9年6月12日,人民
(2020年)2015年,甲公司经A市B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此后,甲公司以A市c县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5月15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9年6月12日,人民
admin
2022-05-11
67
问题
(2020年)2015年,甲公司经A市B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此后,甲公司以A市c县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5月15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9年6月12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
(1)甲公司股东王某认缴出资50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后5年内。王某已向甲公司实缴出资10万元。管理人要求王某缴纳剩余40万元出资,王某先以出资缴纳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后又向管理人提出以甲公司欠其40万元借款本息抵销其欠缴出资。
(2)2019年3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将一批红木交由甲公司保管。2019年4月,甲公司擅自将该批红木以市场价格售予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公司并已交付,取得货款80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后,乙公司了解到相关情况,遂要求丙公司返还红木。遭到丙公司拒绝后,乙公司又向管理人主张就甲公司出售红木所得80万元货款行使取回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拒绝缴纳剩余40万元出资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王某拒绝缴纳剩余40万元出资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8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出售一件大型设备;丙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采购同类型大型设备;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和丙公司的需求正好吻合,便分别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名义,代双方订立了采购合同。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公司已经接受对方委托一事均不知情。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
甲厂业务员王某一直负责与乙厂的购销业务,王某因故被开除后,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甲厂拒绝收货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有()。
2015年2月2日,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一辆保时捷卡宴3.0T轿车,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价款90万元,并约定乙公司在10日内支付货款,在3月15日前提车;2月l0日,乙公司已依约支付全部价款。同年2月15日,甲公司为解决经营中的资金困难,隐瞒已与乙公
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按照《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者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各项,不属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体征的是
下列不属于不动产登记目的的是()。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唐代诗人刘禹锡在朱雀桥边、乌衣巷口历史的沧桑无言。繁华落寞间,多少亭台楼榭在历史的烟雨中________。后世之人在秦淮河的粼粼碎影中________,缅怀着六朝淡去的风景,寄托着平凡的生命个体对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照。填
假设随机变量X的绝对值不大于1;在事件{-1≤x≤1}出现的条件下,X在(一1,1)内的任一子区间上取值的条件概率与该子区间长度成正比.试求X的分布函数FX(x)=P{X≤x}。
设f(x)的原函数F(x)>0,且F(0)=1.当x≥0时有f(x)F(x)=sin22x,试求f(x).
在窗体上画一个命令按钮和一个文本框,其名称分别为Command1和Text1,把文本框的Text属性设置为空白,然后编写如下事件过程:PrivateSubCommand1_Click() a=InputBox("Enteranintege
ThefirsttimeIheardtheactualLondonBridgewasinLakeHavasuCity,Arizona,Ithoughtitwasajoke.Astupidjokeatthat
•Readthefollowingarticleonrecruitingandmanagingstaffandthequestions.•Foreachquestion(15-20),markoneletter(
Itisextremelyhardsometimestosayasimplethinglike"Iwaswrongaboutthat,"anditisevenhardertosay,"Iwaswrong,
Smartphonesare________theoldonesinperforma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