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定于5月4日举办中学生运动会,其与乙订立承揽合同,要求乙将特制的在运动会开幕式上使用的大钟于5月3日前送到。至5月3日,乙没有送货。甲了解到乙还没有将大钟装好,根本不可能保证5月4日的正常使用。于是,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admin2022-05-31  40

问题 甲定于5月4日举办中学生运动会,其与乙订立承揽合同,要求乙将特制的在运动会开幕式上使用的大钟于5月3日前送到。至5月3日,乙没有送货。甲了解到乙还没有将大钟装好,根本不可能保证5月4日的正常使用。于是,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__。

选项 A、甲应先催告乙履行,乙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3w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