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卷一第65题)以下有关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止诉讼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34

问题 (2007年卷一第65题)以下有关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止诉讼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B、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原告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该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C、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D、虽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了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以前的无效请求审查中曾经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故选项B、C正确。符合题意。
    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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