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4,多)

admin2014-02-24  30

问题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54,多)

选项 A、节约司法成本   
B、促进司法民主      
C、提高司法效率   
D、推行司法公开   

答案A,C

解析 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法院系统安排部署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小额速裁是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能动适用现有法律规定,完善简易程序的产物,是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案件快速审理的一种机制,是在“繁简分流、速裁速决”的基础上,对民事简易程序再简化的一种探索实践。小额速裁具有这样一些优势:(1)自愿: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小额速裁;(2)便民:适用小额速裁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安排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者开庭;(3)快捷:坚持“快立、快转、快审、快裁、快执”,立案庭在受案当日转交案件,速裁法官在一个月内审结,且不得延期;(4)经济: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且大量减少相关费用支出。很显然,这样一种简易审判程序无疑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也节约了司法成本,使得有限的司法资源可以更加集中于一些重大的案件,因此选择A项与C项。至于B项促进司法民主与D项推行司法公开,尽管也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但是小额速裁的内容并没有体现这两项价值,故而不选。此外,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肯定了其价值。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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