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XYZ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两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9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
XYZ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两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9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
admin
2012-03-14
43
问题
XYZ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两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9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8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④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发行股份1000万股。
上述向甲股东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6月1日,发行价格为每股20元,其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25元,6月10日发行结束,甲股东全部认购,但其欲在2009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
2010年5月,H公司、K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H公司、K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XYZ上市公司2%、3%的股份。H公司、K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XYZ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H公司、K公司决定继续对XYZ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XYZ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收购要约期满,H公司、K公司持有XYZ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H公司、K公司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股东在2009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9)H公司、K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10)收购要约期满后,XYZ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题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为25×90%=22.5(元),而发行价格为20元,低于了该价格,不符合规定。 (8)甲股东在2009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题中,2009年7月1日距离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09年6月10日尚不足36个月,因此是不得转让的。 (9)H公司、K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按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本题H公司、K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共同收购XYZ上市公司股票,属于一致行动人。 (10)收购要约期满后,XYZ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按规定,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收购要约期满后,H公司、K公司收购的股份达到85%,社会公众持有的流通股只有15%,少于股份总数的25%,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的股份不合法。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交易时,其他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要约人以收购要约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yf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持续通货膨胀期间,投资人把资本投向实体性资产,减持证券资产,这种行为所体现的证券投资风险类别是()。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明确企业各财务层级财务权限、责任和利益的制度,其核心问题是()。
销售净利率涵盖了利润表的全部信息。()
下列选项中,会降低原债权人债权价值的是()。
某公司拟采购一批零件,价值5400元,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条件如下:(1)立即付款,付5238元。(2)第20天付款,付5292元。(3)第40天付款,付5346元。(4)第60天付款,付全额。每年按360天计算,目前企业用于支付账款的资金需要在60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假定某公司资本结构是30%的负债资金,70%的股权资金,明年计划投资800万元,今年年末股利分配时,为满足投资需要,应从税后净利润中保留()万元。
某上市公司本年度净收益为20000万元,每股支付股利2元,预计该公司未来三年进入成长期,净收益第1年增长14%,第2年增长14%,第3年增长8%,第4年及以后将保持其净收益水平。该公司一直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的股利政策,并打算今后继续实行该政策,该公司没有
企业向租赁公司融资租入一台设备,价值500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满时残值5万元归租赁公司所有,租期为5年,租费综合率为12%,若采用先付租金的方式,则平均每年支付的租金为()万元。[(P/A,12%,4)=3.0373,(P/A,12%,5)=3.6
进行混合成本分解时,下列各项方法中要与合同确认法配合使用的是()。
在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因素的情况下,当流动比率小于1时,赊购原材料若干,将会()。
随机试题
下列单代号网络图所表示的项目计算工期为()天。
70岁,女,右小指被刀砍伤,缺失一节,指骨外露,清创后无法缝合。处理宜()
护士在护理少尿与无尿患者时,最佳的护理措施是
下面有关社区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对于体温的叙述,错误的是
同业机构授信政策的变化,导致在银行间市场上融资困难或融资成本提升,这属于引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因素。
根据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某筑路队按照旧施工方法制定了施工计划,干了4天后改用新施工方法,由于新施工方法比旧施工方法效率高50%,因此比计划提前一天完工。如果按旧施工方法干了200米后就改用新施工方法,那么可比计划提前2天完工。一共筑路多少米?
①果戈理!少年和青年,男子和妇女,掌握知识为时不久的中学生和熟悉生活、聪慧颖悟的老者的永恒旅伴。②一旦果戈理渗入我们的心灵,他已然永不离去,而是永久在我们的意识和心中定居,并且像在家里那样在那里生活着——异常果敢,从容安适。③仿佛这全然不是
WhydidJanewanttogobacktowo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