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0-03-09
42
问题
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赠送棒球帽的行为效力待定
B、受赠棒球帽的行为有效
C、赠送电脑的行为无效
D、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
B
解析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选项B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选项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非纯获利益、非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v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发生的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该类事由有()。(2016年)
甲银行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简答题)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并且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11年)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1年)
王某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保证书,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2012年)
随机试题
目前,我国基金管理费常用的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是()。
水套:
先王之____________________,以平其心,成其政也。
下列合理的降价行为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短效口服避孕药的不良反应有:
心动周期中,心室血液充盈主要由于
与房水排出无关的是
胡先生,24岁,因工伤致双腿骨折,现行石膏夹板牵引。下列护理措施不妥的是
神经化学物质的失衡可以引起人的行为失常,大到严重的精神疾病,小到常见的孤僻、抑郁甚至暴躁、嫉妒。神经化学的这些发现,使我们不但对精神疾病患者,而且对身边原本生厌的怪癖行为者,怀有同情和容忍。因为精神健康,无非是指具有平衡的神经化学物质。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
•Readthetextabouttheimportanceofqualifications.•Inmostofthelines34—45thereisoneextraword.Oneortwolines,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