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并且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中的诉讼程序中( )。

admin2009-02-15  42

问题 王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并且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被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中的诉讼程序中(    )。

选项 A、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预审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以称刘某为犯罪嫌疑人
C、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开庭审案时可以称刘某为罪犯
D、监狱机关可以将刘某称为罪犯

答案2,8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按照这一原则的精神,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阶段,一律称为“犯罪嫌疑人”,而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则改称为“被告人”,而罪犯则是经过法院判决被告人以后的称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v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