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admin
2014-04-02
46
问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选项
A、市人民检察院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
答案
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同时《刑事诉讼规则》第218条进一步规定,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作出通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因此即使是检察院作出的通缉决定,也是由公安机关来发布通缉令,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u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不准确的?
某餐厅老板林某从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发票后,将其中的30张卖给他人。后见出售增值税发票有利可图,就从外地购入伪造的增值税发票100张,再出售与他人。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徐某故意杀人一案时,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此时,人民检察院该如何处理?()
关于财产保险,以下各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支付结算的表述正确的有:()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属于下列哪种关系?()
下列关于土地征收、划拨的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有机整体的“中心”是
引起继发性腹膜炎最常见的致病菌是
房地产是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业,它属于()。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公司投入到拟建项目上的现金来源有()。
阅读材料高老师今天收到一封学生的来信,信中这样写到:“高老师,我今天很高兴,因为你终于给我回答问题的机会。这可是我上初中获得的第一次机会啊!虽然这是你不经意的一次提问,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就在这一次,老师,你终于注意到‘我’的存在,我有了发表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行为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的处理。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下面5个小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践行一年以来,京津冀地区治“霾”战果如何?数据显示,2014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2014年,
旅游商品,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出于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的实物性商品,它不包含维持旅游活动所必需的生活用品。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旅游商品的是()。
阅读下列说明。[说明]监理公司丙承担了建设单位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全过程监理任务。该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窗口受理子系统、档案管理子系统、网上申报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数据中心、门户网站等应用开发和服务器、存储系统及系统软件的采购。甲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