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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单选46)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2005年单选46)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admin
2019-03-20
21
问题
(2005年单选46)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选项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
A
解析
遗嘱为要式法律行为意味着口头遗嘱也是要式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口头遗嘱虽然由遗嘱人以口头方式形成,但单纯的口头方式不能发生遗嘱效力。可见,选A项,不选B项。立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以交付实物为必要,不是要物法律行为,不选C项。遗嘱人可以对遗嘱附条件,也可以不附条件,因而遗嘱不一定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可见,不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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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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