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A区人大换届选举后,A区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区36名选民向A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罢免要求,要求罢免该选区新当选的A区人大代表陈某。罢免理由是,陈某作为居委会主任,在爱民社区出现水患时,陈某没有及时赶到,在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时候,陈某漠不关心

admin2016-07-20  33

问题 甲市A区人大换届选举后,A区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区36名选民向A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罢免要求,要求罢免该选区新当选的A区人大代表陈某。罢免理由是,陈某作为居委会主任,在爱民社区出现水患时,陈某没有及时赶到,在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时候,陈某漠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资格继续担任人大代表,所以坚决要求罢免之。
此案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最后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某将罢免案否决,罢免没有得以成立。事后,陈某在选民的压力下向甲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口头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经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陈某辞去了A区人大代表职务。
请分析本案中有哪些做法违背了《选举法》的规定并指出理由。

选项

答案(1)A区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区36名选民向A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罢免要求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因为对于县级人大代表的罢免,须原选区选民50名以上联名,而爱民社区居委会选区36名选民联名提出代表的罢免,低于《选举法》规定的提出罢免案的法定人数。 (2)A区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区36名选民向A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罢免理由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因为罢免理由必须与代表行使职权有关,而选民提出的罢免理由都与陈某没有履行好其作为居委会主任的职责相关,这些职责与代表职权并不相关。 (3)A区人大常委会罢免程序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因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而魏某并无否决罢免案的权力。 (4)陈某提出口头辞职的做法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因为辞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辞职无效。 (5)陈某应向A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因为县级人大代表可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而不能向甲市人大提出辞职。 (6)通过陈某辞职的程序不符合《选举法》规定。因为县级人大常委会接受代表的辞职,须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无权批准陈某的辞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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