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1-10-18  35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录用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B、非领导职务层次在省部级以下设置
C、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D、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答案A,B

解析 《公务员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由此可知,A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第16条第3款明确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B项说法错误。第15条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C项说法正确。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由此可知D项的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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