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服官府判决的,可申请重审。这一诉讼程序称为( )(2015年一综一第35题)

admin2019-06-28  43

问题 汉朝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服官府判决的,可申请重审。这一诉讼程序称为(    )(2015年一综一第35题)

选项 A、录囚
B、乞鞫
C、举劾
D、读鞫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汉朝的诉讼制度。如当事人表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乞鞫”。乞鞫者不限于本人,其家人也可代为。A项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执行司法制度。C项“举劾”,官吏代表国家控告犯罪,负有纠举犯罪责任的官吏主动纠举犯罪,形成案件,类似于现代的公诉,汉代称为“劾”。D项读鞠即为宣读记录犯人罪状的文书,亦即宣读判决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oKU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