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好朋友,乙参加司法考试屡考不中,一日,甲对乙说:“如果你今年考取,我就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为示郑重,双方并立有字据。乙发奋攻读,果然考取。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两家关系恶化。甲反悔。乙根据《合同法》,采取了正确的做法。请问乙的做法是:( )

admin2009-05-10  46

问题 甲、乙是好朋友,乙参加司法考试屡考不中,一日,甲对乙说:“如果你今年考取,我就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为示郑重,双方并立有字据。乙发奋攻读,果然考取。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两家关系恶化。甲反悔。乙根据《合同法》,采取了正确的做法。请问乙的做法是:(  )

选项 A、主张甲已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甲不得反悔
B、既然甲已撤销赠与,乙不得再为任何主张
C、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本案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乙不得主张
D、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得请求甲给付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A错,B对。C错,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D错,因只有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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