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南溪镇红星村村民,为了照顾岳父母,他在汤家汇镇东方红村已经连续居住两年多。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8-07-16  52

问题 吴某是南溪镇红星村村民,为了照顾岳父母,他在汤家汇镇东方红村已经连续居住两年多。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要吴某提出申请,他就可以列入红星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只要吴某提出申请,他就可以列入东方红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C、吴某没有列入东方红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的可能
D、吴某具有同时列入红星村和东方红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的可能

答案A

解析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人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根据以上规定,吴某提出申请就能列入红星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此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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